新京报快讯(记者潘佳锟实习生武琳悦)今日(1月26日)中午,“天津大妈”赵春华涉嫌非法持枪案二审宣判,赵春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三年,赵春华被当庭释放。庭审结束,赵春华代理律师徐昕在朋友圈发布致谢文章。
徐昕文中称:站在当事人利益至上原则,这个判决,比一审的判决,多了一些人情味,赵春华可以回家过年,和女儿家人团聚……“为此,我们感谢所有新闻媒体,也感谢为本案出声呼吁的所有国人……就此枪支立法领域而言,我们呼吁国家立法机构或者有权解释法律的机构,能明确出台枪支的标准,对枪支进行分级分类立法管理,对仿真枪的管制区别于真枪。控枪政策我们支持,但立法需合情合理,权力和权利要平衡,规则制定者,需要心有敬畏,追求良治,而非简单粗暴,陷民于罪。执法者,当心存良善,敬畏天命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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